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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
在那之后我几乎每周都和夏翊一起去酒吧,我没想瞒着沈路,但是现在高三了,一次可以,两次三次,我不敢拉着他和我一起荒废人生。
说起来夏翊比我更要胆大包天,我特意去看了看他的年级排名,是在沈路之后的,且一次比一次低。缓慢的量变不太明显,我想他也不是那么天赋异禀,等到哪一天引起质变,恐怕就是他的行刑日期。
我问他:“你为什么不考音乐学院啊?”
夏翊笑我天真,掐掐我的脸,能走捷径为什么要绕远路。
我很受不了他动手动脚,是很明显的拿我当女孩子对待,我是男生,他不必遵从礼教保持距离,每每让我白眼大翻。可惜当时的我并没有这样的意识,男生表达亲近的方式总是勾肩搭背,我只是想,夏翊未免也太自来熟了。
沈路好吃惊,他悄悄问我,什么时候和夏翊变熟的。他对那天的驻唱完全没有记忆,更不晓得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我已经和夏翊当上了朋友。
我一五一十和他讲,我说夏翊可酷了,那会儿我将这种利己定义为酷,真是愚不可及。上海已经到了冬天,沈路坐在对面给我捂手,我裹着厚大的羽绒服,扶好膝上的毯子,眯着眼睛晒太阳。
我看不见他的表情,听见他说,宝宝,下次我陪你一起去吧。
好啊,后天是我生日,而我的生日总逢假期,在一年里的最后一天。沈路给我过生日,我立刻提议去夏翊驻唱的酒吧,最近我对那儿最熟。
那也是我迄今为止最后悔的一天。
两千零八年的十二月三十一号,夏翊看见我带沈路一块儿来了,朝我做了个鬼脸,十分豪气地为我买了单。
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吧台,说,小阮要成年了啊
他念书早一年,比我和沈路都大一岁,早已经迈入成年人的世界。
我送首歌给你吧,夏翊说。
我怎么也想不到,他突然发了疯,唱起了郑钧。对,就是最著名的那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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