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瘟城母子之母亲最适合当飞机杯的3个理由(1)(第5页)

老胡同志出生于1990年,今年47岁,仅有初中毕业文凭,高中都没上就离开家乡外出打工了,全国人民都知道,我们鄂省是和川省齐名的劳动力输出大省,劳力主要沿江输送至东南沿海富裕发达的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。

老胡从15岁扑腾到22岁,在外闯荡了足足有六七年的时间,结果什么也没混出来。他一没文凭二没本事,在一路上学的同龄人都开始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的时候,他灰溜溜的回到了老家黄市,早已从当年那个意气风发、踌躇满志的冲动少年,变成了一个热血幻灭、得过且过的庸常青年。

12年时,恰逢国家经济到达第三个飞速增长十年由盛开始转衰的转折点,非实体的泡沫化虚拟经济开始被扶持成长起来,房价刚刚开始起步要进行之后变态般的非理性增长,学识有限、目光短浅的老胡同志哪能预见到之后发生的一切,他当时的需求其实很简单:一,我需要在黄市生存下来;二,我需要给自己找个媳妇。

“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了,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打工了。”

于是老胡同志决定当个个体户,做点摆摊之类成本不高的小买卖。至于“找媳妇”这件事纯粹是被家里人逼的,在农村,一般男人到了他这年龄,孩子都三岁多能去打酱油了。

摆摊你得有片合适的地儿,结婚你起码得有套像样的房。恰巧当时沿江片区附近有很多老旧小区,这些小区以前是国营造船厂的家属院,四层楼高的落后棚户区,后来市里招商引资拉来了很多外地企业,为了安置工人们的生活问题,以政府工程的名义将棚户区旧房都改造成了六层楼的单身公寓,这是90年代初黄市最早的一批商品房。

当老胡拿着多年打工积攒和借来的钱买下这里的一间房子时,70年产权的房子都已经被人住了近20年了。之所以会买到这间房,是因为老胡同志在这小区院门口有个水果摊位,当时恰好有位认识的房主退休了想回云南老家养老,索性以23万多元的价格卖给了他,50平的房子,合每平4600多,对比之后此地飞速飙升的房价,简直是踩了狗屎运般的捡了个大便宜。

男人有了房,老婆就不愁没有了,更何况是一个农家小子在城里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。梅城县的柳林乡是紧挨着五祖镇的,经亲戚说媒,老胡同志认识了同在黄市且在百货商场里卖鞋打工的我妈――剧一燕同志。

我妈比老胡小三岁,那年刚19,家中有俩弟弟,由于学习成绩一般,考学没什么前途,为了养家糊口高二时便辍学离家出来打工挣钱了。

农村人,特别是没什么文化的农村人对“结婚”这件事没有什么太高的追求,都是出于很朴素的生活目的――“找个异性伴侣,组个家庭,然后一起相互扶持着过日子”。当老胡跟我妈发现和对方脾气性格还算比较能合得来后,俩人认识了半年都没到就结婚了,到了婚后第二年的春天,我就出生了。

我现在所在的这间房子就是他们当年的婚房,我所在的这间卧室就是当年他们夫妻俩的起居室。我出生之后,在我12岁之前一直都和他们一起睡在这个房间里。

我怀疑我的“恋母情结”就是从那里开始的,因为从小到大,他们都会在等我睡着之后,才进行夫妻间的例行房事活动。

但事实上我经常假睡,会在夜里躲在被窝中偷偷窥视他们,因此我很早就从父母的性事中获得了性的启蒙。特别是在进入青春期后,我常常会把自己幻想成老胡同志,想象自己正趴在剧一燕同志身上,进行着男女间激烈的人体活塞运动。

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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