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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煦的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,点点洒在她的身上。她穿着母亲张氏旧衣改制的衣裳,本是粉蓝的颜色,洗成了灰蓝,腰间系了一条同色白花的裙子,半新不旧。长长的发未梳鬟,只松松的辫了根辫子,用红绳绑了拖在脑后,这会儿发辫垂在椅子后头,扎辫子的红头绳像只振翅的蝴蝶,在春风中轻轻摇晃。
乡间虽贫苦,胜在四时风光灿烂,四时风光,又以春日为最。等闲识得东风面,万紫千红总是春,漫山遍野,此花谢了彼花开,美不胜收。林晓霜每日里最惬意的时光,莫过于这早间躺在院子里晒太阳,透过篱笆编的低矮院墙,远处的青山绿水,田野风光,尽收眼底。
她身下的竹椅是兄长林念宗专门为她编的,为此小书生的手被划出好几道血口子,倒让她好生过意不去。椅上铺了一层褥子,细细地与椅子绑在一起,不会硌人。
林晓霜勾起唇角,偷偷地笑。原以为这个世界不同了,这里的文字会像天书一样看不懂,没想到啊没想到,竟然是繁体字,还是正宗的楷书。
亏了当年初出校门时被死党拖着给湾湾家当过编辑,虽然那时节是用键盘敲出来的,与提笔写是两回事,不过好歹繁体字与她算是混了个脸熟,大学时为了冒充文艺女青年,她还修过书法课,毛笔字尚算端正,不至于写得像狗爬,将来若是有了条件,练练就会好的。
姐不是文盲啊!她庆幸地长叹,还能继续冒充文艺女青年的感觉,真好!
晚上林念宗检查,发现一向粗心的弟弟居然破天荒地一字未错,全部写对了,不由得感慨,臭小子终于肯学了,很是表扬了一通。为了培养兄弟俩的感情,林崇严将小儿子交给大儿子教导,得知此事,亦是欢喜。
林念祖开心地看了一眼姐姐,正要开口说出真相,却被林晓霜抢先开了口:“爹,大哥,从今天起,我想跟着念祖一起识字。”
“对啊,有姐姐陪我,我会学得更快,今天我只教她念一遍,她就全都记下来了。”
林崇严惊讶地瞪大了眼:“真的?”
“不光记下来,姐姐还会写呢,一笔未错!”林念祖笑道。
林晓霜低头,羞涩一笑:“是念祖教的认真,我记性也还好。”
“女孩子家,学些女红也就罢了,读什么书。”张氏开口反对。
“爹……”林晓霜拖长了声音撒娇,上前扯住林崇严的袖子,眼巴巴地看着他。
“呵呵呵,我林家书香门第,女孩子也不乏书读得好的,霜儿既然有这样好的记性,不念书却也可惜了,”林崇严微微顿了一下,“或许将来,我们也是要回去的,读些书明点事理,很是要得,就这样吧,你就跟着念祖一起学习,有什么不懂的,就问大哥和爹爹。”
“谢谢爹爹,辛苦大哥了!”林晓霜赶紧说道。
识字方能明理,老林同志说得太对了,她得为自己的“明理”先铺条路,再找个出处,当文盲是没有前途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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